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环水保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环水保咨询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环水保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比选。
2.项目概况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藏高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100亿元,是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企业之一,是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川涉藏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战略部署,解决四川涉藏地区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而专门设立的公司。
- 比选范围及服务内容、服务周期
3.1比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本次比选范围为藏高公司环水保咨询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综合督查,组织环水保领域专家,前往藏高所属在建、运营项目对环水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咨询指导,出具环水保咨询报告,按需开展。
(2)专项检查,结合藏高公司工作安排,开展环水保专项检查及指导协调,出具专项环水保咨询报告,按需开展。
(3)教育培训,结合年度环水保培训计划,组织专家对藏高系统环水保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按需开展。
(4)专项咨询,针对国家、部委、地方环水保相关最新工作要求,出具环水保相关咨询意见,积极配合协调环水保相关部门环水保工作相关事宜,按需开展。
3.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并盖章);
4.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项目或3个工程项目的环保咨询服务。
4.3信誉要求:
4.3.1.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予接受其比选申请。
4.3.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接受其比选申请。
4.3.3.对在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犯单位行贿罪或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犯行贿犯罪的,不予接受其比选申请。
4.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个工程项目环保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职务,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需出具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6个月在比选申请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环保工作经验3年以上,且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5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严禁违法转包、分包。
4.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存在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无效。
- 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30日起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sczqgs.com/)免费匿名下载电子版比选文件、答疑、澄清(如有)等比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相关事宜。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下午14:20至下午14:30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125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7.2 逾期送达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7.3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 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s://www.sczqgs.com/)。
-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136 8345 4640
附件: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环水保咨询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比选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