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比选公告
为提高项目论证的专业性、独立性,促进决策审批高效规范完成,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藏高公司”)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为投资入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据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由藏高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一、公司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公司概况:藏高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100亿元,是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企业之一,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四川涉藏地区高速公路建设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四川涉藏地区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营运而专门设立的公司。
(二)比选范围: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三)服务内容:藏高公司拟对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投资入股,现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如下专项服务内容:
1.从法律角度协助藏高公司形成具有实际操作性的交易路径;
2.对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意见,提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针对性处理意见及解决方案;
3.针对目标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书面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4.起草、审查、修订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文件、函件、协议等法律文书;
5.就协议、文件等法律文书涉及的争议条款,代表藏高公司与对方进行沟通、谈判;
6.根据藏高公司需求,参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谈判;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宜。
(四)服务期限:本次比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比选项目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若为事业单位,则仅须作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若为事业单位,则仅须作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
3.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三)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无亏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律师团队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团队具有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业绩至少3个及以上;
2.2020年1月1日至今,团队具有法律尽调类项目业绩至少2个及以上;
3.拟投入的律师团队成员至少3人,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14日开始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czqgs.com/)”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比选文件有关通知(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czqgs.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通知书(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下午14:00至下午14:30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1110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比选结果公示
本次比选结果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sczqg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监督。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150 0820 1272
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4日